湖南湘投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商标维权律所的公告

来源:https://www.hnhtdg.com/时间:2023-10-14

湖南湘投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商标维权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阳光”品牌商标的维权。

(二)磋商控制价

1.本项采购采用全风险代理模式,无前期费用,以收到的赔偿款/和解款/补偿金/加盟费等收益为基础,按比例收费。

2.采购人在收到案件款项之前,不支付案件相关任何费用,前期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应由代理律所支付;采购人仅在收到案件款项后按照合同约定,以收回的案件款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风险代理比例支付代理费用;如采购人未收到案件款项,则相关成本由代理律所承担,采购人不予支付。

3.本采购项目费用控制比例预设为:案件回款小于等于5万的部分为70%,案件回款大于5万的部分为60%;其中中石油(阳光酒店)维权项目费用控制比例预设为案件回款部分的50%。

4.商标维权范围:中石油“阳光酒店”和全国范围内侵权“阳光酒店”的主体进行维权诉讼。

5.采购项目其他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诉讼代理机构必须是独立经营实体,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经营实体。

(二)应当组建为本诉讼项目所需的律师团队。律师团队应当由1名首席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另有不少于2名专业律师组成,有较强的商标诉讼专业能力,熟悉商标维权相关专业法律事务,同时具有商标维权类案件诉讼代理工作经验。

(三)投标人出现下述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21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联系方式:杨女士  联系电话:13755051214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00,地点为: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金源阳光酒店旭日楼1401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